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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标准  

塔里木河流域:“抢”生态水要付更高代价
发布者:  发布时间:2009-3-25 17:22:36  点击:4150
  针对塔里木河流域沿途地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团场挤占、抢占生态水现象,自今年起,新疆开始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、水费补偿制和水票制,多管齐下进行严控。其中,对抢占挤占生态水的单位,流域管理部门将征收当地水费5-10倍的生态补偿费。

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、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局长覃新闻说,从今年起,新疆将通过强劲的水价杠杆,促进节约用水。除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外,还将探索建立水票制和水费补偿制:用水户按照配水定额先购买水票,凭水票供水;占用他人限额内水量的用水单位,必须以其水费的5-10倍给予补偿。

  今年,塔里木河源流和干流将率先试点水票制,待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。对于抢占、挤占生态水的单位,新疆将在流域内进行通报批评,并追究领导责任。

 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8年来,目前投资已过七成,工程建设也完成了七成,实现工程当地节增水量20.3亿立方米,全流域经济、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然而,流域沿途部分地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团场挤占、抢占生态水现象时有发生,从而引发了生产、生活和生态用水矛盾。

  同时,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要求沿途各地“以水定地,以水定发展”,对过去各辖区内超出规划的新增土地面积进行清查:属于非法开荒的,要依法予以退耕;其他新增面积,由各地州、兵团师在现有分配水权的用水限额总量范围内,通过自身挖掘,采取高效节水灌溉、调整种植结构或实行部分耕地轮种等措施自行消化解决。

  为了进一步加强用水监管,今年新疆还将禁止以退耕还林还草、生态建设、土地整理和盐碱地改良、结构调整等名义,扩大灌溉面积、增加限额用水量。今后凡是流域范围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水利、土地整理、林业、畜牧业、石油化工和工业等涉及用水的项目,必须经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,并上报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审查。

  塔里木河是中国最长的内陆河,全长1321公里,是塔里木盆地的主要灌溉水源。由于多年来无序开荒和无节制用水,塔里木河干流水量日趋减少,下游河道断流320公里。自2001年起,我国计划投资

  107.39亿元,开始对塔里木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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