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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交流
塔里木河流域:“抢”生态水要付更高代价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09-3-25 17:36:41 点击:3181
针对塔里木河流域沿途地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团场挤占、抢占生态水现象,自今年起,新疆开始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、水费补偿制和水票制,多管齐下进行严控。其中,对抢占挤占生态水的单位,流域管理部门将征收当地水费5-10倍的生态补偿费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、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局长覃新闻说,从今年起,新疆将通过强劲的水价杠杆,促进节约用水。除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外,还将探索建立水票制和水费补偿制:用水户按照配水定额先购买水票,凭水票供水;占用他人限额内水量的用水单位,必须以其水费的5-10倍给予补偿。
今年,塔里木河源流和干流将率先试点水票制,待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。对于抢占、挤占生态水的单位,新疆将在流域内进行通报批评,并追究领导责任。
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8年来,目前投资已过七成,工程建设也完成了七成,实现工程当地节增水量20.3亿立方米,全流域经济、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然而,流域沿途部分地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团场挤占、抢占生态水现象时有发生,从而引发了生产、生活和生态用水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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