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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动态
我国有望迎来更严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(新华社)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6-1-2 22:39:50 点击:19
日前,生态环境部就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(修订GB 3095-2012)及其配套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开征求意见。本次标准修订主要收严了颗粒物以及二氧化硫(SO
2
)、二氧化氮(NO
2
)等的浓度限值。这意味着,我国有望迎来更加严格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,以进一步发挥标准对改善空气质量的引领作用,更好保障公众健康。
为什么要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?
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现行标准实施以来,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。2015年至2024年,我国PM
2.5
年均浓度下降36%,重污染天数减少68%,PM
2.5
年均浓度达标城市达到252个,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。
这位负责人表示,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“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”作为“十五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。随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,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订。
一是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根据
世界卫生组织
(WHO)最新研究成果,PM
2.5
仍然是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大气污染物。我国有关研究也显示,长期和短期PM
2.5
污染暴露均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。因此,需要通过加严浓度限值更好保护公众健康。
二是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如期实现。美丽中国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国PM
2.5
平均浓度降至25微克/立方米以下,而目前近半数(124个)的达标城市PM
2.5
年均浓度还高于25微克/立方米,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还有差距,需要修订标准以进一步发挥其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引领和导向作用。
三是逐步接轨空气质量标准国际先进水平。近年来,美国、欧盟、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收严了PM
2.5
年均浓度限值。与之相比,我国的PM
2.5
年均浓度二级限值仍偏宽松。
“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订,进一步发挥其引领和导向作用,更好保障公众健康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。”这位负责人说。
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哪些内容?
据介绍,综合考虑国内外大气环境基准研究成果、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等因素,本次标准修订主要收严了颗粒物以及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等主要前体物的浓度限值。
本次修订聚焦公众健康,重点关注对健康影响最大的PM
2.5
污染。将PM
2.5
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收严至25微克/立方米和50微克/立方米;将PM
2.5
日均浓度一级限值收严至25微克/立方米。同时,将可吸入颗粒物(PM
10
)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同步收严至50微克/立方米和100微克/立方米。
本次修订还考虑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等气态前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对PM
2.5
生成的贡献,收严其浓度限值。不修订臭氧和一氧化碳浓度限值。
这位负责人介绍,此次修订还充分总结过去实践经验并借鉴国际做法,对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方式和评价方法进行优化调整。细化了不同空气污染物的敏感人群,引导公众在污染天气时采取针对性预防和保护措施。在空气质量评价考核方面,借鉴国际做法,引入了
例外事件
等方法,以客观评价自然因素特别是特殊自然事件的影响,进一步提升了评价结果的科学性。
标准修订后如何实施?
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按照两阶段实施——
第一阶段为2026年至2030年,执行颗粒物浓度过渡限值:即PM
2.5
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30微克/立方米和60微克/立方米,PM
10
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60微克/立方米和120微克/立方米。其他污染物浓度维持现行限值不变。
第二阶段自2031年起,全面执行修订后的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。
这位负责人表示,在“十五五”期间设置过渡限值,能够在全面实施前继续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;同时,能为各地稳妥有序实施新标准留出准备期,降低标准修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期压力,实现平稳过渡。
记者注意到,标准修订后,部分城市和地区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会与修订前发生变化,比如由达标变为不达标、优良天数比例下降等。
对此,这位负责人解释,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城市和地区空气质量变差了,反而体现了在更高标准要求下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决心。
他表示,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动标准修订工作,并以此为引领,指导各地谋划空气质量改善路径,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,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上一页: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《人民日报》发表署名文章《建设美丽中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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